蘇格蘭威士忌產地證明標章出爐了
產地證明標章和產地團體商標是我國商標法保護著名地理區域名稱的重要途徑。「蘇格蘭威士忌」及「Scotch Whisky」產地證明標章於105年8月核准註冊代表我國對著名地理區域名稱的保護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著名地理區域名稱代表著源自該地理區域商品的特定品質、聲譽或特性。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為加強保護地理標示,商標法於92年間增列產地證明標章及產地團體商標申請註冊的法源。
目前已經有51件產地證明標章及45件產地團體商標完成註冊,屬於我國產地名稱的有62件,例如:「池上米」、「阿里山高山茶」、「大甲芋頭」及「麻豆文旦」等;屬於國外的有34件,例如:「印度大吉嶺紅茶」及「日本琉球泡盛酒」。104年11月,英國蘇格蘭威士忌協會(SWA)就該,主動與智慧局討論「蘇格蘭威士忌」及「Scotch Whisky」二標章註冊的可行性,並達成可於我國申請註冊保護的共識。該協會於同年12月24日提出申請,該二標章已在105年8月16日公告註冊為產地證明標章,以證明在蘇格蘭蒸餾及熟成之威士忌,符合英國及歐盟法規對蘇格蘭威士忌之相關規定。
智慧局呼籲,國內具有地方特色的地理名稱,可透過申請產地證明標章或產地團體商標註冊,以獲得商標法的保護,進而創造產地標章產品產值,並讓我國農漁牧的地方產業可以持續蓬勃發展。
本文轉自: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601138&ctNode=7127&mp=1